政策|一大波好消息!湖北人又能省钱啦
| 招商动态 |2016-08-30
湖北省普降一批民生项目物价,工商业电价水平由全国第1降至第10,拟取消高速公路部分收费……一系列新政策出台,一大波好消息来袭,看看哪些与你有关。
日前召开的全省物价工作会议通报了系列工作。今年,湖北省拟取消高速公路路产损失赔偿中的部分项目收费,预计每年可减轻社会负担1900万元左右;将逐步理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;拟放开省内地方铁路货运价格,适时放开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价格,完善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和停车服务收费政策等。
省工商业电价全面降低
会上通报,根据国家输配电价改革试点,湖北省报请批复第一个监管周期输配电价,每度电购销差降低9厘,年减轻企业负担约12亿元。
3次调整大工业电价,每度电下降3.3分,大工业电价水平由全国第8位降到第15位,年减轻企业用电负担13.7亿元左右;
4次调整一般工商业电价,每度电价下降0.11元,一般工商业电价水平由全国第1位降到第10位,年减轻企业用电负担27.4亿元左右;
推动发电企业与用户直接交易,交易量扩大到近300亿度,去年的交易量仅100亿度,销售电价降低,年减轻企业用电负担20亿元左右。
高速收费标准全面降低
6月1日起,湖北省高速公路通行收费标准普降10%,年减轻社会通行费负担16亿元左右。
对高速公路ETC用户和使用“通衢卡”货车分别实行5%、10%的优惠通行政策,年减轻用户负担3.5亿元左右;
将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维管费标准由3‰降为2.5‰,年减轻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负担1000万元左右;
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“绿色通道”免费政策,年免收约22亿元。
理顺民生价格项目
今年,湖北省将开展天然气用气大户直供交易试点,逐步理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;
拟放开湖北省内地方铁路货运价格,适时放开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价格,完善出租车、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和停车服务收费政策,对集卡车高速公路运输实行运价优惠。